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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查询

发表日期:2015-04-13 10:40   文章来源:28365-365cim 分享至:

 广东省体育教练高、中、初级资格条件附录
 广东省体育初级教练资格条件
 广东省体育中级教练资格条件
 广东省体育高级教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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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实验中学)教练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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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体育教练高、中、初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广东省体育高、中、初级教练资格条件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体育教练:指体育事业单位中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优秀运动队教练和业余体校教练员。

2、凡冠有“以上”的均包含该级或该数量。如“1人次以上”包含1人次。

3、市级:指行政区划为地级以上市。

4、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得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未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能作为评审的学历依据。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教练员,应通过成人教育等途径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对1966年以前从事训练、教学工作的教练员和在区(市)、县体校从事训练、教学工作的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具备拟确定相应职务任职条件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非体育专业学历者,通过体育专业主要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训练学、体育管理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等)的进修,可视为符合学历要求。

5、资历:指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起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半年以上),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时间。

6、技术水平: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一般指通过考试、答辩及专家评审、鉴定认定的水平、能力。

7、论文:是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科学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应包括论题、论点、论据、结论、参考文献等。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

凡宣读的论文必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摘要发表者须同时提交全文原稿。

教练员的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须经二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并写出评定意见。

8、广东省体育教练职称英语考试:分为国家级、高级、中级三个等级。英语考试采用国家体委统编的《体育教练员英语》教材,由省人社厅和省体育局共同组织考试,省人社厅发证。

9、岗位培训是按照不同项目、不同技术等级教练员岗位规范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对教练员进行以提高训练教学、队伍管理、竞赛指挥等能力为主要目的,由各级体委安排专项经费组织的培训。凡已开展岗位培训项目的教练员申报评审教练员资格时,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鉴于此项工作发展不平衡,实际培训规模和速度还不能满足需要等实际情况,对已开展培训教育的项目,由于组织原因未获得培训教育合格证书的教练员,可按教练员职务审定权限,经相应审定组织同意,采取先审后补的办法,参加相应职务的审定,但必须在评审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后的两年内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10、各级教练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省体育高级、中级教练资格评审委员省体育局人事、训练、竞赛部门的负责人和具有较高技术、学术水平的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每年评审会召开前从省体育局体育教练专家库随机抽取,组长1人,副组长1-2人。广东省体育高级、中级教练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教练资格条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评议。评审结果送省人社厅审批、发证,同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各市中以下教练资格的评审委员会,由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组建,评委会参照上述人员组成

11、业绩:评审条件中的业绩指担任教练员工作以来的累计。曾先后在各类体育学校和优秀运动队教的教练员,可按优秀运动队或各类体育学校相应等级教练员的评审条件申报,但不能将二者成绩相加计算。

12、全国最高水平比赛:指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联赛(球类项目),以及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以其他名称组织的单项最高水平比赛,不包括站赛。

13、输送运动员:是指从下一级训练组织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同级训练组织之间运动员在不同教练手中训练不算为输送。转项输送运动员,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运动成绩可按50%计算为输送教练的业绩。既有主项又有转项输送运动员的,其主项输送运动员的人数须达到规定人数的一半以上。

经省体育局批准后输送到部队或其它省市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可计算为培训教练的输送人数,所输送的运动员取得的成绩,同样计算为输送教练的业绩。

从省外引进的教练员,在原所在单位直接培训的运动员,取得的成绩,经核实后可计算为申报评审职称的业绩。

14、确定同一项目的主管教练员和非主管教练员的职称时,应根据其在拟定和执行训练比赛计划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贡献大小和任职年限等因素区别对待,对非主管教练员原则上应适当降低职务的等级。

15、体育艺术教练体育机械教练和体能教练可按照本《条件》评审教练员职称,对其业绩要求,参照对非主管教练的原则审定。

16、确定武术、象棋、滑水等非奥运项目教练职称,对其运动成绩的要求,应视比赛的规模和水平,由专家作出认定。

二、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有关申请评审表格,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数量、质量符合本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评审材料,缴纳评审费。申报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收到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应按规定逐一进行核对,提出审核评价意见,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核查,如实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

(三)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管理权限将审核合格的申报评审材料,按时报所属县、市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厅(局)人事部门审核。

(四)所属县、市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厅(局)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报评审材料加盖骑缝章后集中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如属委托评审须由市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厅、局出具委托书)。

(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申报程序、条件及申报评审材料数量等进行审查后,将符合规定的申报评审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评审材料按原渠道退回。

(六)评审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及资格条件的评审标准、申报条件的规定进行综合评价,并通过无记名投票予以确认。

(七)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公告转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如实填报《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返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评审未通过人员则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按规定将《评审结果通知书》发给评审未通过人员本人。

(八)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以及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评审表、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以及信息数据报省人社厅核准发证。

(九)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的,发给资格证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不予核准通知书》。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必须认真对照本资格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的要求,提交下列评审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清单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并按该表的排序装放材料)。

2、所在市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或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基地人事部门报送综合报告1份。

3、《广东省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广东省  级教练职务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原件1份,复印件14份。

5、《申报审核体育教练员高(中)级职务参审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6、对照论文、著作条件的要求,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宣读的论文必须报送宣读的证明原件(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每篇论文必须分别附上两名专家鉴定填写的《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职务,鉴定意见必须注明是否具备拟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所需的学术水平,鉴定表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的前面。

如论文未经专家鉴定需提交审核组组织专家鉴定的,需准备论文复印件及《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各2份,一并报送。

7、学历(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各1份。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粘贴页上。

8、外语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效成绩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粘贴页上。

9、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粘贴页上。

10、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及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11、任现职以来所培养运动员符合申报职务业绩条件的比赛成绩证书、输送运动员证明材料(由输送后运动员所在训练单位出具)、运动健将证书及其他能反映本人运动业绩、输送业绩的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装订成册,形成《业绩、成果材料》。(十)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

12、申报人现任等级教练职务的《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复印件1份。

1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

14、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

15、《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贴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1张)。

16、申报人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17、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18、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时,必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审核日期,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责任编辑:广佛-黄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