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廉政 > 建议提案公开

对市政协提案第20150170号的答复意见

发表日期:2015-09-29 14:21   文章来源:28365-365cim 分享至:

28365-365cim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50170号的答复意见

 

蔡伟生委员:

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今天,您提出了《关于晨运场所调整的建议》,这建议提得很好,很中肯,很有参考价值。人民群众的需要,答复如下:

一、佛山市体育场地设施概况

2013年第六次国家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显示:我市体育场地12901个,其中:室内1315个,室外11583个,室内体育场地只占10.%。体育场地面积15868706.22平方米,人均2.17平方米。体育场地面积:体育系统占5.9%、教育系统占46.2%、其他占47.9%。室内、外体育场地的开放时间,普遍为:室外600开放;室内800开放。我们已向有关场馆提出建议,希望室内场馆提早开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要。   

二、佛山市加强体育场地建设和管理策略

    鉴于佛山市现有体育场地面积,室外占90%的实际情况,我们市的体育场地90%都是早上600开放的,已为市民晨运创造了条件。而室内的体育场馆,尽管我们也向场馆提出了提早开放的要求,但室内体育场馆所占比例极小,仅占10%,杯水车薪,对雨天的晨运发挥不了多大作用。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计划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体育场地建设和管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场地需要:

   (一)加强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统筹工作。目前市国土规划局正开展《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和《佛山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研究》工作,通过出台相关规划文件,规范体育设施的用地选址、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和设置标准等要求,明确要求将设施建设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在具体项目审批过程中,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时,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落实相应的配建服务于社区居民的体育设施和活动场地,并在建设项目的规划审定过程中,督促落实。

二是加快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社区体育公园是市民家门口的体育运动休闲场所,最贴近市民的生活需求。2014年开始,我市着力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园的体育休闲设施,全年新建社区(体育)公园34个,改造提升39个。其中禅城区2014年建设改造了16个公园,对旧社区公园进行改造提升,新增休闲体育运动设施、提升绿化等,并将一些边角地进行改造,增设体育健身设施,拓展群众健身场地,实现了社区生活环境和社区活动健身空间的“提质增量”,市民直接收益大、反响大。南海区里水镇30多个村就建了50个公园,同时因地制宜增设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运动设施。顺德区设立社区体育公园建设专项资金,2014年建成13个社区体育公园。三水区建成了三水北江体育休闲公园,公园内设有足球场、篮球场等运动设施。高明区新建明城谭平山广场、杨和文化广场,增设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所。今后我市将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将充分合理利用公共绿地和街边公园,适当增加体育活动设施,继续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2015年计划推进禅城唐翠园、莲塘公园、南海里水镇流潮公园、鲁岗公园等一批社区公园建设,完善公园体育运动配套设施,满足市民在家门口体育休闲运动的需求,为我市人民群众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运动场所。加强推进《佛山市公园绿地建设规划》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建设群众体育设施,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并将督促各区将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在施工报建时纳入绿色通道,加快项目施工许可审批,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三是鼓励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单独新建的体育设施项目,在落实项目用地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四是加快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市教育系统拥有全市46.2%的体育场地,如果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那普通群众健身的体育场地可用面积差不多翻一番,我们用很少(相当于建设投资千分一,甚至万分一)的场地管理维护费投入,就会盘活差不多过半的体育场地,满足市民健身需要,何乐而不为呢?到目前为止,全市五区及市直属学校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学校有104所(其中:中学41所,小学63所),拟今年再向社会公众开放一批学校。目前市教育局正与市体育局草拟《佛山市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实施意见》,并征求了各区和市有关单位的意见,同时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在网上征求了公众意见,准备向政府请示,争取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各区政府执行。《实施意见》主要就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出: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做到“成熟一批、开放一批”原则,尽可能将符合开放的学校向本学校学生、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团体组织开放。不久前,更为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走访了深圳市教育局,了解市区及学校的管理经验和具体做法,并将部分采纳意见修订到准备出台的《实施意见》中。尽可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加强体育锻炼,追求身体健康进行健身的需要。

五是加强全民健身器材管理维护监管。“十二五”期间,我市、区、镇(街)、村(居)配建了一大批健身路径、室外乒乓球台、篮球架到社区,2014年实现了全市村(居)健身设施全覆盖,受到群众的欢迎。我们将根据省体育局制定的《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制定全民健身器材更新维护办法,规划健身器材配建工作,加强对各地器材配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蔡委员,衷心感谢您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关注,您的意见一石激起千重浪,必将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进一步发展。再次感谢您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支持!

 

                            28365-365cim

                              2015.6.30

(责任编辑:广佛-黄银华)